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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印花税5个热点问题解答

  文章来源:南通市税务局



一、哪些行业企业适用2018年一次性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0号 )第一条规定,退还期末留抵税额的行业企业范围退还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行业包括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和电网企业,具体范围如下:
   (一)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和研发等现代服务业。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和研发等现代服务业包括专用设备制造业、研究和试验发展等18个大类行业,详见附件《2018年退还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行业目录》。纳税人所属行业根据税务登记的国民经济行业确定,并优先选择以下范围内的纳税人:
    1.《中国制造2025》明确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农业机械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等10个重点领域。
    2.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电网企业
    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输电类、供电类)的全部电网企业。
    第二条规定,退还期末留抵税额的纳税人条件退还期末留抵税额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

二、适用2018年一次性留抵退税政策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期末留抵税额时,如何计算退还比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0号)第三条规定,退还比例按下列方法计算:
    1.2014年12月31日前(含)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退还比例为2015年、2016年和2017年三个年度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2.2015年1月1日后(含)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退还比例为实际经营期间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三、哪些单位和个人需要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和提供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属于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缴纳义务人,应按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四.同一应税合同中既有签订设计内容,又有签订装饰装修内容等,应如何计算缴纳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号)第十七条规定,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五.印花税暂行条例中规定的营业账簿指的是什么,如何征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 (1988)财税字第225号)第六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说的营业账簿,是指单位或者个人记载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会计核算帐簿。
    2.根据《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的千分之零点五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贴花5元。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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