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综合楼停车场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路58号
2.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约850平方米,停车位130个(包含综合楼地下室),主要内容包括新建停车场道闸收费系统、配套绿化、道路硬质铺地、配套给排水、供配电等(其中部分停车位做为园区配套服务,免费停放)。
3.招标范围:停车场收费整体服务外包,协助招标人完成停车场收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4.合同期限:本次承包租赁期限为1年。
三、投标资格及要求
1.投标单位(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停车场收费相关资质,具备消防设备维护维修、零星项目维修的工作资质,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
2.投标单位(公司)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队伍,在消防部门无不良记录。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的,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
4.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5.中标单位在接到通知两天内必须与发包方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招标人和投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内容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6.投标时必须缴纳1000元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后退还。
7、本次停车场车位承包价不得低于20000元/年。
8、投标单位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授权委托书及投标函进行报价。
六、投标时间安排2018年 2月 13日 17: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加盖公章后送至南通产研究院3号楼309办公室(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为废标)。
七、评标办法
1、本次评标采用合理最高价中标,由产研院招标小组组织开标。
八、注意事项
1、投标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未尽事宜,投标方需自行综合考虑,本招标说明解释权属发标方。
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81186992
2018年 2月 6日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名称)的 工程投标。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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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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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已收到的 项目的招标文件,我单位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并根据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愿以人民币(大写)
的价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