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文件
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委托,就其所需的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聘请项目拟采用公开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 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聘请项目
(二)招标人: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概述:通过本次招标选聘一家专业律师事务所,作为招标人常年法律顾问机构,在招标人内部管理、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合同审阅等方面为招标人提供法律服务。
二、招标要求
(一)服务内容
1.企业常见法律问题的咨询和建议;
2.出具律师意见书、律师函;
3.协助起草、修订企业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的管理与使用;
4.协助起草、修订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 规范员工的招聘、培训、福利等劳动人事管理;
5.协助起草、修订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杜绝财务管理的漏洞;
6.为企业起草其他规章制度、条例或法律性文书,以起到增强企业本身素质、使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要求、内部管理纳入法制轨道的作用;
7.应企业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8.受企业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9.应企业要求,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方面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预测及对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
10.就深化企业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生产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等有关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11.应企业要求,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培训;
12.提供与企业经营业务相关的法律信息;
13.经另行委托,代理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
14.经另行委托,代理企业控股、参股的子公司,异地分支机构和其他关联企业的法律事务;
15.经另行委托,代理企业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业务,企业涉及长期投资、融资、改制、重组、并购、破产、股票发行、上市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中标单位提供上述法律服务,不再另行收费。诉讼、仲裁案件及除上述以外的非诉讼项目另行优惠收费。
(二)服务期限
服务周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服务期满,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工作配合等经采购人考核符合条件的,可以按中标价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
三、资质要求
(一)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执业许可证,年检合格;
2.在业界享有较高的声誉,无不良记录;
3.拥有符合委托业务类型的一批素质优良、从业经验丰富的律师队伍,派出2名律师为指定联系人;
4.对公司合同管理、知识产权、经济纠纷等方面相关法律事务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四、投标文件组成
(一)投标人应提供如下有关资料:
1、资格审查文件(单独密封提交)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指派的法律顾问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审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无违法违纪承诺函
(5)投标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2、技术评审文件(单独密封提交)
(1)报名表
(2)按技术标评审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并装订成册。
3、报价文件(单独密封提交)
(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2)常年法律顾问年度服务报价表
以上文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密封并骑缝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二)投标人须知
1.在招标之前,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如发现有任何疑问、冲突或技术问题,投标人须向招标人要求澄清。
2.所报价格应为费用总额,包括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市内交通费、通讯费、餐费等所有费用。
3.各投标人应本着长期合作、专业服务的精神,以优惠的价格投标,并严格保证业务质量。一旦发现中标单位及指派往的顾问律师的情况和专业水平与投标材料所述不符,或中标单位及指派的顾问律师的实际从业能力无法达到招标人的要求,或因中标单位及指派的顾问律师的过错给招标人带来损失的,或不能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服务的,招标人保留中途解聘并要求赔偿的权利,且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费用。
4.投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所投投标文件无效。无论中标与否,各投标人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恕不退回,由招标人存档备考,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资料予以保密。
5.招标人有权在招投标期间内的合适时间发布澄清及参考文件。
6.投标文件格式:
(1)所有投标文件应当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包装,在信封或包装上应当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密封后封口处应加盖律师事务所印章或法 定代表人签字。
(2)投标文件的数量、签署
a.报价文件要求壹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套参选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当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之间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b.报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包括有报价文件规定的全部文件以及投标人认为必要的文件,并采用打印。不得在打印中有字行间的笔书写、涂改、增删或在正文外的页头、页尾、页边的书写。对投标人应当在报价文件上改正的错误应由签署报价文件的人员小签或加盖公章。
7.保密。本次提供的招标文件详细资料和所有其他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凡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论中选与否,均应对前述资料保密,除非得到招标人的书面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五、投标文件递交
1.以当面送达或特快专递方式提交密封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2.递交地址:南通产研院3号楼311会议室
3.截止日期:2019 年9月9日15时30分。
4.投标人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评标
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组成评审小组,对投标人进行评审并确定法律顾问,并在南通产业研究院网上公布采购成交结果。在评审期间,若出现符合资格要求的或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实际应征单位不到3家的情形,本次采购活动终止。
六、评分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分价格标、技术标两部分评审,总分值为 100 分。
1.价格分(满分 50 分)
(1)计算投标人折扣率投标报价的评标价:
投标人折扣率投标报价的评标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费折扣率报价*65%+涉及诉讼案件收费折扣率报价*35%
(2)以进入评标程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最低的有效投标人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人评标价)×50 分*100%
2.技术分(满分 50 分)
七、中选通知与合同签订
1.招标人确定中标单位后,向其发出中标通知书,确定合同签订的时间和地点。中标单位在接到招标人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派代表与招标人进行合同的谈判和签署工作。
2.对未中选者,招标人不对未中选原因做出解释,同时亦不退还报价文件。
八、相关费用
本项目代理费按2000元收取,专家评标费按实支付。此项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并不单独立项,由中标人支付。
九、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南通市崇川路58号南通产研院3号楼311室
联 系 人:胡工
电 话:15950802710
南通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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