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各单位:
为坚决贯彻上级组织关于新冠肺炎防控的政府令,落实企业延后复工的相关要求,保障入驻单位逐步安全有序复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南通产研院园内各入驻单位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包括软件园(工农路488号)和机电园(外环西路72号)的入驻单位。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农贸市场、食品生产和物流供应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
二、2月9日24时之后确需复工的单位,必须做到“五到位”,即:机制建立到位、员工排查到位、防控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宣传教育到位,经报备批准后方可复工。各单位要坚决落实防疫主体责任,做好复工前各项防疫准备工作。
三、确需复工的单位要形成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成立由企业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工作组;要广泛向准备复工返岗的员工宣传防疫知识;组织对准备返岗的所有人员填写《返通员工行程登记表》、《返通员工疫情防控承诺书》、《入驻单位员工信息确认书》(附件1),确保来自湖北、温州和台州等疫情重点地区和具有接触史的人员不得返通返岗;要储备必要的防疫物资(口罩、体温表、消毒水等);要提前做好办公区域的通风消毒等防疫以及安全生产工作(相关防疫要求详见《江苏省工业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卫生学技术指南》,其他企业参照执行)。
四、入驻单位在做好上述复工准备工作后,填报相关材料报备我院相应联络员,我院联络员经实地考察办公区域并初审后报送园区企业防控组,园区企业防控组签署推荐意见报产研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备政府有关机构后方可复工。
五、企业确需复工申请、报备我院联络员的材料为:
1. 《返通员工行程登记表》、《返通员工疫情防控承诺书》、《入驻单位员工信息确认书》(附件1)
2. 《南通产研院园区入驻单位复工审核表》 (附件2)、《南通产研院园区入驻单位复工承诺函》(附件3)
3.《企业疫情防控预案》。
六、各入驻单位在没有可靠防疫保障的情况下不得复工。对未经审批擅自复工的单位,或者不如实提供信息、不配合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以及未按照要求落实有关防疫主体责任的单位和负责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七、我院联络员每日对复工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填报《南通产研院入驻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检查表》(附件4)、《南通产研院入驻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信息日报汇总表》(附件5),于每日15:00之前报送园区企业疫情防控组,疫情防控组汇总日报信息,将在一定范围内及时发布,并上报政府有关机构。
附件:
1、返通人员行程登记表、返通员工疫情防控承诺书、入驻单位员工信息确认书
2、南通产研院园区入驻单位复工审核表
3、南通产研院园区入驻单位复工承诺函
4、南通产研院园区入驻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检查表
5、南通产研院园区入驻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信息日报汇总表
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0年2月8日
附件4 南通产研院园区入驻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情况检查表.xlsx
附件5 南通产研院园区入驻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信息日报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