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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发布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提出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据了解,《方案》围绕市场体系基本制度、要素高效配置、市场环境和质量、高水平市场开放、现代化市场监管机制等五大方面,提出了51项具体举措,内容涉及知识产权保护、市场准入、个人破产制度、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等改革难点、盲点。

  为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方案》提出,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进实施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审理涉药品上市审评审批专利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制定出台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恶意侵权、长时间持续侵权、商标侵权等行为,严格执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同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快速反应机制。做好商标代理管理办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官方标志保护办法等部门规章的制定修订工作;研究制定药品专利保护、跨境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编制发布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和知识产权保护国别指南等。

  在放宽市场准入试点上,《方案》明确表示,要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严禁各地区各部门自行发布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等。在此基础上,《方案》还明确,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制定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等。

  值得关注的是,为发展知识、技术和数据要素市场,《方案》提出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健全职务科技成果产权制度、加快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和立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

  根据《方案》,我国将制定出台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意见,提升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能力。修订发布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及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加强对技术合同和科技成果的规范管理。完善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培育发展国家技术转移机构,建立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体系,提高技术转移人员的技术评价与筛选、知识产权运营、商业化咨询等专业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