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二期5、6、9号楼消防维保项目拟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二期5、6、9号楼消防维保项目
二、项目编号:JSZRCG2020091601
三、项目预算:15万元/年
四、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及应提供的资料:
1、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具有消防安全服务类似经营范围。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从业条件,供应商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www.shhxf119.com)中向社会公示的基本信息,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6、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项目投标。
(三)其他事项:
1、为确保政府采购守法供应商公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开始后一个小时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证,并将查询记录截屏打印保存在采购档案内。
2、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请各投标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条件,以上有关资质证明均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带至现场备查。如不符合要求的,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中“资格审查材料”。
六、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仅限现金形式)
2、履约保证金
2.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 10% 。
2.2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签订前汇入采购人账户,成交供应商凭成交通知书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2.3成交供应商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考核验收后,采购人凭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2.4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七、服务期限:一年,具体以采购人通知进场时间为准。
八、有关时间、地点等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开始时间:2020年9月25日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3号楼311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评审地点: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3号楼311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采购人联系人:陈经理 联系方式:13921612663
5、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 工
联系电话:0513-85594383 15950802710
九、招标公告期限
本项目采购公告期限为公告在“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8日
招标文件-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二期5、6、9号楼消防维保项目918.doc